嵩明: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的19名责任人进行纠错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8-02-22 08:10:55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8年1月,市纪委第一交叉检查组对嵩明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反馈了我县在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30个问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分别对1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纠错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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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为导向,盯住重点问题“查”。县纪委牵头针对前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27个问题、自检自查发现的12个问题逐一梳理,列出重点问题,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危改项目、产业扶贫项目、部分专项扶贫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重点核查。9个检查组对照问题清单,按照销号管理方式,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15家单位及时提出处置意见,于近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纠错诫勉谈话。

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改”。按照“边调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一般性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促限时整改;对问题复杂不能及时整改的,检查组将问题移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再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形成“两个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共下发3份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问题47个。

查清核准问题,严肃责任“究”。在重点检查结束后,由县纪委副书记召集分管领导及调查组相关人员,“一对一”召开专题会议对9个检查组检查报告进行研究,逐一分析研判,初步提出对12个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对20个责任人进行纠错诫勉谈话;对4个领导干部责任提醒谈话,于2月2日提交县纪委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实施。(张杨  王艺蓉)